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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7:03  浏览次数:

各位相关研究生:

请有申报校长奖学金资格并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认真研读学校相关通知内容:http://www.ygb.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b026be99-c734-49f7-9b46-c5dee3aecaef(学校通知内容为医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需要准备的材料), 并于11月3日下午16:30前将本通知所规定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dujiangxuejin@126.com,于11月4日上午8:30至11:30将纸质版材料交送至综合楼107室。11月4日下午医学院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医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基本条件:(请先行在系统内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以检验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1)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可分别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2)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

(4)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5)科研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 (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第一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

2、科研成果界定

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2015年转博学生成果必须为2015年9月份以后);本科直博研究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成果必须为第七学年9月份以后)

3. 电子版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汇总表(附件一)、申报表(附件二)至指定邮箱;

(2)、已用于参评2015年度国奖的成果不用发送证明材料,新增成果和参评过2012-2014年度国奖的成果需发送证明材料至指定邮箱,包括文章全文等信息。

4. 纸质版材料信息:

申报表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临床专业研究生有新增成果需教育处盖章,无新增成果无需盖章(较2015年度申请国奖成果)。

成果证明材料(已用于参评2015年度国奖的成果不用准备证明材料,其他未参评2015年度国奖的成果需准备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照优秀奖学金申报标准。

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尽快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学院联系人:姜 昆

联系电话:88382453

附件1、2015年度校长奖学金申请成果汇总.xlsx

附件2、医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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