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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03:14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开展2018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名义取得的研究成果。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名额分配

1.我校2018年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名额为27名。

2.基础医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

三、评审程序

1.材料报送。申请人请提交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18年4月9日(周一)前报送综合楼204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jk@sdu.edu.cn

2.学院初评。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项目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四、报送要求

1.评审书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封面申报单位为“山东大学”;一级学科名称需查实填写;成果形式见填表说明;导师意见必须签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意见需签字盖章;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2.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3.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递交均不予受理。

附件链接见:http://www.ygb.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24a1b741-c85a-4ef2-b65c-acbe04cb4b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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